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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天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提升协会工作质
量,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促 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库尔勒市物业行业协会( 以下简称“协 会”) 建立行业专家库。为了规范专家管理,根据物业行业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是物业行业理论研究、业务创新、行业 管理的人才库。专家根据协会的工作需要,参加协会交办的 理论研究、业务咨询、专业培训、标准制定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 协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专家入库按照自愿原则,主要从协会各分支机 构的委员中产生。
第二章 专家分类及条件
第五条 专家分类
依据物业行业涉及的主要专业,专家分为:综合、行业 发展研究、安全与工程技术、人力资源、法律、社区治理、 文化建设、保障房管理等类别,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第六条 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 一 ) 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物业 行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的 履行专家职责。
( 二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物业行业或相关领域工作 满 10 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年以上。
( 三 ) 熟悉物业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具 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 力。
( 四 ) 本人愿意接受协会对专家的管理要求,愿意参加 协会组织的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五 ) 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工作,有适当的时间参 与有关考察、调研、座谈、编写报告等工作。年龄不超过 65 岁。
( 六 ) 须有协会分支机构的推荐。
第三章 专家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 工作内容
( 一 )按照要求,参与协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咨询、评审、 培训等活动。
( 二 ) 接受委托,代表协会参加有关部门活有关单位组 织的调查、课题研究、标准制定、工作检查等活动。
( 三 ) 对专家管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四 ) 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八条 工作职责
( 一 ) 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规定。
( 二 ) 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保守工作秘密。
( 三 )积极响应协会工作需求,对协会有关工作不推诿, 不敷衍,不拖延,遵照本办法规定行事。
( 四 ) 服从本办法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四章 专家的聘任与管理
第九条 产生程序
( 一 ) 提交资料
1、《库尔勒市物业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 );
2、《承诺书》;
3、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3、个人所获荣誉证书 (近 5 年 ) ;
4、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 近 5 年 ) ;
5、参与研究的课题报告、标准文本;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 二 ) 由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
( 三 ) 协会对专家入库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 由 协会统一颁发《库尔勒市物业行业协会专家聘书》并向社会 公开。
第十条 入库专家实行任期制,任期 2 年。
第十一条 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随时 进行补充和调整。
第十二条 协会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如实记载专家参与 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每年年终,协会需将专家的工作表现、 专业技术水平等评价信息,填入《专家工作业绩评价表》, 并录入专家信息档案。
第十三条 专家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参与协会 活动。未经协会同意,不得以协会专家的名义,对外进行技 术咨询、培训授课等活动。
第十四条 专家任期结束,专家资格自动取消,符合条 件的可以再次申报。
第五章 退出机制
第十五条 由于个人健康、年龄超限或其它原因不宜继 续担任专家的,应及时主动申请退出专家库。
第十六条 专家累计四次不参加协会组织或委托的活动,
视为自动退出专家库。
第十七条 协会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可取消其 专家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库尔勒物业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协会的成立,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形成行业自律,树立物业企业形象,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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