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搜索
服务热线
010-8888888
最新资讯
党建引领聚合力 共治共享促提升 冠农物业开展 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物业服务模式探析专题学习
新疆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第一届2025-2030年)
库尔勒市物业行业协会2026年度第一季度理事会顺利召开 ;擘画行业发展新蓝图
闹元宵 猜灯谜 暖人心 —— 银泰花园元宵联欢活动圆满举办
情暖元宵,爱在邻里|巴州锦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业主 共赴一场甜蜜之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未知
作者:库尔勒物业协会
发布时间: 2023-10-09
208
次浏览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查看全文
上一篇:
库尔勒首期物业中高管能力进阶实战特训营
下一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1
/